【 說明 】
一、會員享有權利若有其他約定,依各別書約內容為主,以下為通則。
二、會費請於本表填寫後30日內匯款到本校帳戶,會員資格將於會費繳交後溯及始日生效。 戶名:國立清華大學401專戶 銀行:臺灣銀行新竹分行 帳號:015036070041 請於附言處加註「公司名稱 / 金額 / 108A1010SB / 108-LPWAN會員費 」字樣。
三、聯盟將依不同之級別盡力促成或提供上述服務項目,惟不保證各項目均會實現。
四、聯盟就本次申請保留核准與否之權利。